民政部致电慰问殡葬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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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民政部致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对所有参与2008年清明节工作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殡葬服务单位以及殡葬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

慰问电指出,今年是清明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面对清明节期间大量群众集中出行祭扫、人流车流高度聚集、安全保障和服务接待要求更高等新情况,为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各级民政部门,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的各项要求,提早部署、周密安排、科学指挥、密切协作、积极应对。坚持预案先行,组织得力、处置果断、疏导及时、信息畅通、宣传有效、引导有力。全体参与人员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敢打硬仗,经受住了考验,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创造出很多宝贵经验。经过全国民政系统和全体殡葬职工的共同努力,清明节安全保障和服务接待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为维护清明节期间的社会稳定,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树立群众祭扫新风尚作出了突出贡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充分展现出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甘当“孺子牛”的民政精神。

最后,民政部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继续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殡葬改革、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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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民政部信息中心联合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