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2008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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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自2008年起清明节成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对传统文化习俗的充分尊重,同时也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奠环境,根据“民政部2008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挥殡葬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目标,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祭奠安全,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成立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任务重的地方要提请政府成立领导协调指挥机构,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掌握本地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安全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提早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祀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有序引导群众开展祭祀活动,并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的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排堵保畅,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奠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热情周到服务。以“方便群众祭祀,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加强祭祀服务场所的管理,保证服务人员定岗定责,并根据条件增设便民服务项目和网点,开通服务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节日期间祭祀活动有序开展,各个环节正常运转,让群众明白消费,有序祭祀,满意而归。

(四)深入宣传引导。今年清明节宣传主题是“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各地要以此主题为指导,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加强殡葬改革、殡葬文化以及行业风貌的宣传报道,各设区市民政部门至少邀请两家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殡葬相关情况,力争在清明节期间将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加强应急值守。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将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与民政厅值班室一起实行“双值班”制度,负责掌握各地动态、汇总各地信息、报告紧急情况、指导各地工作等,与民政部和各地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上下联动。

(六)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要联合消防、工商、林业、物价等管理部门,加强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祭祀服务质量的管理监督,树立殡葬行业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对丧葬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场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37312

完成民政厅《2008年清明节工作方案》,重点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宣传方案和观察点设置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31230日)

1317前下发清明节通知和《2008年清明节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做好清明节工作;

2、与省级媒体开展清明节宣传工作;

3、协调《河北殡葬》报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

4、各级民政部门对做好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要求;

5320前各地民政部门上报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排部署情况。

(三)组织实施阶段(4148

1、各部门和机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的各项工作;

2、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宣传工作;

3、加强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4、视情形派工作组到重点地区检查指导。

(四)总结报告阶段(49415

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对清明节开展祭祀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将工作情况逐级上报。

 

附件:

12008年河北省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

22008年河北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工作方案

 

附件1

2008年河北省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

 

为做好清明节宣传工作,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功能,使殡葬工作沿着更加透明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0841410

二、宣传主题

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文明祭祀主要指祭祀方式和手段要文明、环保、健康,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祀陋习,大力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平安清明是指祭祀场所和周边环境以及祭祀活动整个过程要安全有序,努力创造平安和谐的祭奠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的祭奠安全。)

三、宣传内容

(一)殡葬改革的成就,殡葬事业单位的发展历史;

(二)文明祭祀的新方式、新风尚,倡导和推广“家庭追思会”、“网上祭祀”等文明、环保、健康祭祀形式;

(三)政府出台的殡葬方面的惠民政策;

(四)创新殡葬服务的新措施、新内容;

(五)现代殡葬的新理念(绿色、环保、节约土地等);

(六)殡葬单位为民办实事,殡葬职工的生动事迹;

(七)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对殡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介绍殡葬单位的未来发展定位和思路。

四、宣传形式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追踪报道和热点透视;通过宣传展板、宣传册、海报、宣传彩页(宣传单)、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对殡葬政策法规、文明祭祀活动、殡葬改革新举措、殡葬行业新面貌进行大规模宣传和报道。

(一)民政厅和河北省殡葬行业协会

1.组织专题节目或栏目。在电视媒体和平面媒体上组织殡葬专题宣传。

2.做好清明节《通知》、相关活动信息的宣传报道。

3.在河北殡葬网站设立专栏,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以综述、图片资料等形式进行登载或报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4.在河北殡葬网站设立殡葬论坛,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的意见。

5.组织一些稿件在《河北殡葬》报上发表。

(二)各地民政部门

1.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清明节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组织开展各种贴近实际、具有良好引导作用的宣传活动。

2.引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清明节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殡葬服务机构

1.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单位可以利用现有条件,实地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创新祭祀形式,邀请媒体做相关报道。

2.各殡葬服务单位公开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使殡葬服务更加透明阳光。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级民政部门应成立清明节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宣传工作方案,汇总通报各地工作信息,联系省和地方新闻单位,协调各地宣传工作。

(二)畅通联络渠道。各级民政部门应确定宣传活动责任人和联系人,及时逐级通报本地宣传活动方案、具体措施及进展情况。

(三)统一工作进度。

1. 31020日,活动筹备期,成立宣传机构,拟订活动方案。

2. 3月20—31日,活动协调期,各地通报交流活动筹备情况,对活动安排做统一调整部署。

3. 4110日,集中宣传期,各地各单位按计划实施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迫,各地要按照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及早确定宣传活动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请各地区务必于320日前将组织机构(组成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和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报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二) 各地组织宣传活动时,要畅通渠道,做好沟通协调,做到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三)组织宣传活动要依靠当地殡葬协会、红白事理事会等社会团体力量,调动各方力量,并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取得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宣传,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附件2

2008年河北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工作方案

 

为跟踪了解清明节期间各地开展祭祀活动情况,为今后开展清明节工作积累实践经验和提供决策依据,今年民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50个观察点,掌握清明节祭祀活动开展情况。我省涉及到6个观察点。现将我省观察点设置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取条件

1.选取每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较为集中、给市容市貌的管理和维护带来一定阻碍的殡葬服务场所;

2.具有较为完备的骨灰安放或遗体安葬设施,每年清明节期间祭祀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殡仪馆、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

3.少数民族省区可在汉族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各选择一个观察点;

4.具备及时上报各种数据的条件。

二、观察点设置方案

河北省双凤山陵园

石家庄市殡仪馆

正定县殡仪馆

张家口市殡仪馆

张家口市人民公墓

乐亭县庞各庄乡公益性骨灰堂及公墓

三、工作要求

1.每个观察点必须有清明节应急预案;

2.每个观察点至少安排2名观察员;

3.观察点需在4456日三天内每天下午17点以前分别向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和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0311-87052699wzih@sina.com)报送《2008年清明节观察点主要情况日报表》(见附表一)

四、观察内容

14456日祭祀人数,祭祀较为集中的时间段;

2)主要的祭祀方式;

3)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祭祀服务内容,祭祀群众主要选择哪些服务方式及其原因;

4)对市容市貌和城市管理带来的影响;

5)参与祭祀组织、管理的部门、责任以及相互配合的情况;

6)工作人员的情况:人数、单位、分布的主要区域和时间,工作的时间和强度等;

7)对人流、车流的疏导情况;

8)祭祀活动场所内及周边的交通情况;

9)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清明节的关注度和所持的态度;

10)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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