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开展好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其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传书 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
成 员:袁新立 党委副书记 巡视员
曹炳良 党委常委成员 副主任
阎青春 党委常委成员 副主任
吴玉韶 党委常委成员 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袁新立 党委副书记 巡视员(兼)
副主任:孙 勇 党委委员 政工部主任
曾 琦 党委委员 综合部主任
王 珣 党委委员 权益部主任
金 钊 纪委专职副书记
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孙 勇 政工部主任
曾 琦 综合部主任
成 员:张忆群、王萍、戴洪雷
工作职责:
⒈负责与民政部指导检查组的联络、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上报信息,接受指导检查。
⒉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直属事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工作。
⒊负责制定全国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各阶段工作安排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⒋负责全国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组建和参加民政部的培训,及时了解沟通情况,指导开展工作。
⒌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动员报告的起草;负责总结大会、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理论组扩大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
⒍负责科学发展观专题集中脱产培训班的学习内容安排、学习活动组织及后勤服务工作。
⒎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开辟全国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在《中国老龄》开设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制作宣传展板等。
⒏编发学习实践活动专题简报,及时反映全国老龄办及直属事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
⒐负责征求意见、群众评议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⒑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文件材料组:
组 长:金 钊 纪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杨东法、庞涛、岳琳琳、孙慧峰、骆开定
工作职责:
⒈负责起草老龄办领导讲话、向民政部汇报材料、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等。
⒉负责起草老龄办党委中心理论组扩大会议主题报告。
⒊负责起草老龄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检查报告,梳理老龄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⒋负责起草老龄办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报告、通报材料及整改方案等。
⒌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政策制度组:
组 长:王 珣 权益部主任
成 员:李伟、刘一军、龚仁伟
工作职责:
⒈负责提出老龄办调研方案的调研课题,协调各单位调研活动(会同文件材料组)。
⒉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部及直属事业单位,理清制约老龄办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⒊承担老龄办调研活动的联络工作,并负责调研成果的政策制度转化。
⒋负责指导老龄办工作专题研讨的开展,推动形成促进和保障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⒌负责研究起草老龄办党委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意见。
⒍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附件:
⒈《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派出指导检查组的方案》;
⒉《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领导联系点的方案》。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
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领导小组关于派出指导检查组的方案
为确保全国老龄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的要求和《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向机关各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派出3个指导检查组。
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是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成功经验的推广,是党委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和督察检查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我办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发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
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参加联系单位的动员、学习和活动,向所联系单位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做好联系沟通工作。
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注意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紧紧依靠各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与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要切实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密结合老龄实际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准确反映督导单位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和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严格检查把关,把督促检查寓于帮助服务之中,当好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帮手,鼓励和支持探索创新,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要妥善安排学习教育活动期间的业务工作,集中精力,全力做好督导工作,圆满完成党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和工作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动员、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活动等环节,要主动与指导检查组联系,积极支持指导检查组的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目标要求的实现。
全国老龄办指导检查组成员名单和联系单位安排
组号 组 长 成 员 联系单位
1 孙 勇 王 萍、戴洪雷 综合部、联络部、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华龄出版社
2 曾 琦 张忆群、岳琳琳 政研部、权益部、中国老年杂志社、老干部党支部
3 金 钊 刘一军、骆开定 政工部、国际部、机关服务中心、老年人才信息中心
附件二
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办领导联系点的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国老龄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的联系指导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的要求,党委决定结合办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建立全国老龄办学习实践活动办领导联系点。现就办领导联系点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办领导负责指导单位及重点联系单位(联系点)
⒈党委书记、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负责领导全部学习实践活动。
⒉党委副书记、巡视员袁新立负责指导联络部、政工部;重点联系华龄出版社。
⒊党委常委、副主任曹炳良负责指导权益部、国际部。
⒋党委常委、副主任阎青春负责指导政研部;重点联系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⒌党委常委、副主任吴玉韶负责综合部、机关服务中心、老年人才信息中心;重点联系中国老年杂志社。
二、工作职责
⒈指导联系点制订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调研工作方案,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环节。
⒉加强督促检查,掌握联系点活动开展动态。
⒊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听取联系点的意见建议。
⒋参加并指导联系点开展解放思想讨论。
⒌参加联系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帮助联系点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联系点领导班子形成分析检查报告。
⒍指导联系点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帮助联系点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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