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开展墓葬整治推进殡葬改革

来源: 时间: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宁波市鄞州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在殡葬管理方面,长期以来受传统文化、丧葬观念及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不少群众在骨灰处理上仍沿用传统葬法,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青山白化”现象比较严重。对此,鄞州区广泛开展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动,努力消除“青山白化”现象,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生态鄞州”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明确任务,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墓葬整治浓厚氛围

1、全面部署,落实责任。2006227,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主要任务。区政府与各镇(乡)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各镇(乡)把专项整治作为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各镇(乡)均成立了由镇(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搭建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区、镇(乡)两级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区委宣传部多次以文件形式专门颁布了整治宣传计划。区整治办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和《鄞州日报》上及时刊登区政府公告,同时在宁波电视台、鄞州电视台、广播电台上播出新闻和专题动态报道。清明、冬至期间,区殡葬管理所安排多辆宣传车到各镇乡(街道)巡回宣传,大力倡导葬法改革。各镇(乡)精心宣传,在镇区主要道路及行政村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和张贴标语口号,在村级宣传窗上设置宣传专版,向群众分发倡议书、公开信等,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指导,有序开展。区委组织部从各部门抽调了局级和科级干部近40人组成工作组和督导组,分批、分时到各镇(乡)指导整治工作。区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宁波市鄞州区公益性生态墓园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鄞州区经营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公益性生态墓园和经营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墓区布局、墓穴建造、经营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以《区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简报》为平台,将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领导讲话以及各地的好经验、典型做法及工作进度,及时印发给各镇乡政府,强化督查指导,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领导挂帅,经费保障,切实加大墓葬整治领导力度

1、加强领导,全面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把墓葬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鄞州”,构建和谐环境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列入这两年区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分管农村工作副书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分管民政工作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区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民政局、城管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土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整治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7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墓葬整治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也在整治期间分别专门组织人员开展实地督查,多次听取镇乡政府和区整治办的工作情况汇报。

2、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墓葬整治所需的经费区、镇(乡)两级财政予以保障,区财政下拨区整治办日常办公经费100万元,向各镇(乡)下拨生态墓园建设启动资金411万。拆迁坟墓入葬镇(乡)公益性生态墓园,由区、镇(乡)两级财政按比例予以承担,20062007年区、镇(乡)两级财政共安排经费3000万元,各镇(乡)还投入1850多万元用于生态墓园的道路、办公用房、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上下联动,科学规划,积极实施生态葬法改革工作

1、齐抓共管,深入开展坟墓拆迁工作。各镇(乡)在《宁波日报》、《鄞州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坟墓拆迁公告,明确拆迁范围及拆迁期限。同时,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坟墓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宣传组负责殡葬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信访组负责处理群众来电来函来人工作,拆迁组负责坟墓拆迁及入葬工作。区有关部门对镇(乡)的拆迁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近两年来,全区共拆除“三沿五区”坟墓26700座,其中寿坟拆除3044座,就地深埋1225座,外迁1320座;坟墓拆迁后平整山地1206亩,其中规划造林804亩,种植果树林402亩。

2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墓园建设。2004年在龙观乡和横溪镇进行生态墓园试点,做到环境优美、布置合理、设施齐全、植皮良好、管理到位,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2006年初,区委、区政府将全区403个行政村全部纳入生态入葬规划中,区府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态墓园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并对生态墓穴面积、墓碑放置、绿化要求、管理办法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区分管领导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加强督查指导,查质量,促进度,高效有序推进生态墓区建设。目前,全区除4个平原镇、街道外,16个镇乡规划了公益性生态墓园37个,规划期20年,批地584亩。全区403个行政村,除12个高山村外,都纳入到生态入葬规划中,生态入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7.4%。墓园配套设施齐全,各项制度上墙公布,墓区环境清洁,绿化覆盖率达到85%以上,生态墓园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3、政策扶持,大力提高生态墓园入葬率。鄞州区推行骨灰免费入葬公益性生态墓园政策,每年可为老百姓节约用于购买坟墓费1720万,节约土地80.7亩。至20075月底,鄞州区各生态墓园已建生态坟墓约33500座,拆迁坟入葬到生态墓园21000余座,入葬率达到95%

四、巩固成果,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殡葬工作长效机制

1、健全网络,加强殡葬监管队伍建设。各镇乡(街道)配置一名专职殡葬管理员,负责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各村(居)委会确定一名殡葬协管员,协助区、镇乡(街道)开展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区、镇乡(街道)、村(居)三级殡葬管理组织网络,调整充实殡葬管理力量,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殡葬监管体系。

2、落实责任,明确殡葬管理工作职责。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殡葬管理政策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区殡葬管理所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殡葬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事件,维护全区殡葬秩 序。镇乡(街道)负责本区域内禁坟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经营性公墓、公益性生态墓园外建造坟墓,实行封闭管理的墓区逐步实现绿化覆盖。有公益性生态墓园的镇(乡),要求每个墓园配备1-2名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墓园档案,墓园的经营管理权归属当地镇(乡)政府。

3、控制源头,建立健全骨灰跟踪制度。区殡仪馆凭死亡证明接收和火化遗体,区内医院和公安派出所及时将出具的死亡证明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村(居)殡葬协管员在第一时间了解丧户的骨灰去向,及时掌握骨灰安葬地点,定期向镇乡(街道)上报有关情况。镇乡(街道)殡葬管理员应对骨灰的安葬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落实,如有违规现象及时予以制止,必要时报区殡葬管理所共同处理。

4、加强监管,建立殡葬管理考核制度。区政府对全区16个镇乡、3个街道分三类进行考核。殡葬管理考核列入区对镇乡(街道)年度考核内容。各镇乡(街道)也制订了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奖励体系,对镇乡(街道)殡葬管理员和联村指导员定期进行考核;各镇乡(街道)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对村级的年终考核管理内容,与村级干部的选聘使用及工资、奖金钩挂。

5、举报奖励,重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式,遏制违规建坟现象。区、镇乡(街道)设立违规建坟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指第一举报人)且查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打印
【相关报道】

广东省各地设立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促进农村殡葬改革健康有序发展2008-03-24
湖北省石首市殡仪馆狠抓内部管理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008-03-24
“美”出生命的华丽乐章2008-03-24
平凡铺就人生路2008-03-24
甘愿奉献在殡葬业2008-03-24
甘肃省兰州市殡仪馆群众祭扫人数显著增长2008-03-24
上海18万人冒雨扫墓致沪宁高速拥堵2008-03-24
辽宁省全面启动国办县级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2008-03-13
民政部关于禁止利用骨灰存放设施进行不正当营销活动的通知2008-01-18
山东省福彩公益金资助殡仪馆项目实行公开招标2008-01-04
殡葬管理条例 2007-11-10
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紧急通知 2007-11-09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民政部信息中心联合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