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政府2007年3月1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为群众办的26件实事的通知》(迁政发〔2007〕1号),其中在第22项“免除死亡人口火化费用”中规定:“投入180万元,免除农村和城镇家庭死亡人口火化费用,减轻群众负担。”迁安市民政局积极争取将财政投入增加至25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免收的五项费用包括:火化费、接运遗体费、消毒费、一次性卫生纸棺和骨灰盒费。其中,火化费220元,接运遗体费220元,消毒费20元,对丧主收取的一次性卫生纸棺和骨灰盒的费用实行最低减免每项90元,如果丧主选用高档骨灰盒或高档一次性纸棺,超出部分由本人负担。
政策出台后,群众反响强烈,认为政府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了件实事、好事,真正体现了政府以民为本的亲民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火化率不断提高,土葬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群众的殡葬改革观念转变明显。以往经常出现的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问题迎刃而解,政府的惠民政策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80%的群众主动选择政府免费提供的基本殡仪服务而不需要再花一分钱,真正做到了百分之百受益。
作为国家级重点扶贫县,河南省栾川县民政局从2006年开始就针对群众反映的“殡葬改革加重群众负担”问题展开调研,并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县财政负担群众殡葬费用的建议》和《关于政府财政负担部分殡葬费用的请示》,提请县政府将殡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栾川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决定,自2007年6月6日起,栾川籍丧户一律免收殡葬费用,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和送骨灰费,共计120万元,由县财政负担。政策出台后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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